农委各位领导、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财综(2017)708号),为进一步规范我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我单位编制了《北京市房山区农村工作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房山区农村工作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北京市房山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