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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农村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北京市房山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根据房山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北京市房山区农村工作委员会机构。内设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经济发展科、社会发展科、山区建设科、宣传调研科,属于一级预算单位。

(2)部门职责:负责统筹协调本区农村发展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①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农村经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促落实新农村建设工作。

②组织开展本区“三农”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③研究拟订本区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拟定财政支农资金计划安排,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

④研究提出本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规划、意见和相关政策;培育、引导和扶持农业主导产业,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定促进全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涉农国有企业的服务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全区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

⑤研究提出本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方面的政策建议,并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协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

⑥负责拟订本区山区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山区开发建设的有关政策;指导协调山区经济建设工作。

⑦组织实施本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的引导性政策,组织新农村建设金融服务工作的落实;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房山区农村工作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34人,实际32人;事业编制11人,实际10人;聘用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33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围绕新型城镇化,统筹推进城乡建设

借助房山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的有利契机,推进“大项目+小城镇”的模式,深化镇企合作,加速第一批6个特色小城镇建设,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良乡示范区、张坊运动休闲幸福小镇、长沟基金小镇等重点项目,带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借势新型城镇化,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加快释放农村发展空间和各种要素活力,寻求推进农村快速发展的新路径。积极探索“三权”分立股份合作模式,促进农村土地高效使用,抓好试验田和试点推广。在农村资源变成资本、对接市场方面,探索农村闲宅改造利用、闲置资产盘活方式和推广试点经验,把农村资产经营起来,促进农村发展。

2、围绕生态立区,加大宜居示范区建设

一是加大减煤换煤力度。按照市新农村办确定的任务目标,2017年煤改清洁能源计划资金36.24亿元。确定2017年煤改清洁能源涉及12个乡镇、110个村、79786户。在131个村推广使用优质型煤(兰炭)15万吨。2017年确保实现平原地区无煤化目标。

二是加强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继续加大力度,坚决疏解和清退农村地区低端产业。大力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环境,严格控制农业污染面源,抓好秸秆禁烧、畜牧粪污无害化处理、农田残膜回收等工作,建设安全美丽农田。抓好村庄建设,坚决控制私搭乱建和违法建设,严格落实村庄规划,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工作。推进山区转型发展,重点打造新十渡沟域市级沟域,建设大安山玉壶峰三期、南窖历史文化登山步道等10余条步道。

3、围绕现代农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推进农业产业向高精尖发展,集中打造高端业态。推进农业生态谷中粮商务园和智慧农场建设,加快发展农业物流、农产品电商平台和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提速高端葡萄酒、食用菌等主导产业。支持龙头企业申请注册北京市著名商标和全国驰名商标。推进“互联网+”和信息工程进村入户工程,建设智慧农场和智慧乡村,加快首诚物流、沃联福配送中心建设,完善中粮我买网房山专区、皇城货郎农产品交易公共信息平台,推广农产品流通标准化。抓好格瑞拓普、康莱德公司上市筹备期各项服务工作。

4、围绕精准帮扶,切实抓好农民增收

持续加大低收入村和低收入户精准帮扶力度,建立低收入增收区级项目库,安排专项资金保障低收入增收工程,建立连心共建和社会众筹帮扶机制,确保低收入增收高于农村居民增收速度,每年按不低于20%的比例减少低收入农户和低收入村,2017年完成8个乡镇(街道)低收入增收任务。持续发力农民就业和致富增收,落实绿岗就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有效措施,不断增进百姓福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2185.99万元,比2016年10594.26万元增加1591.76万元,增长15.02%。其中:财政拨款12185.99万元,比2016年10594.26万元增加1591.7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 902.6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4 %,比2016年720.6万元增加182.04万元,增长25.26 %。

(二)项目支出预算11283.35万元,比2016年9873.66元增加1409.69万元,增长14.28%,增加原因:2017年新增加建设项目。部门预算项目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支持补贴4881.34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556.62万元;其他农业支出4345.39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500万元。

(三)上缴上级支出

本部门2017年无上缴上级支出预算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本部门2017年无事业单位经营支出预算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本部门2017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预算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房山区农村工作委员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19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08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0.5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0.602万元减少0.01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1.6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1.6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6元,其他1万元。比2016预算数10.5万元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业务量增加,同时车辆老化,运行维护成本提高。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1.06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市房山区农村工作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43.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043.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1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1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1283.3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